美國《華盛頓郵報》日前報道,有香港人以投資移民赴台,但因為審查無期、在中國大陸出生、在政府機構或大陸投資公司工作等「涉陸」因素,而不獲定居資格。台灣的陸委會表示,指相關不獲批的申請個案絕大多數涉及「假投資」,常見情況是同一個住址設立上百間公司、提出假商業契約及單據、設立紙上公司輪流投資、沒有員工實際辦公等。

在「涉陸」因素方面,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針對在中國大陸出生、曾在大陸黨政軍單位任職和香港政府工作者,台灣當局會加強審查,但制度設計並非「一刀切」,不會因為單一因素否決申請。他又稱,有媒體報道指港人因上述身分背景而申請不獲批,是不實訊息,背後可能涉及虛假投資和國安等因素。

邱垂正又指,當局已採取措施,為「流亡港人」處理護照過期、失業等問題,不影響居留。「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亦有專人提供輔導就學就業、必要生活津貼等輔助,協助他們處理在台生活遇到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