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被控受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的公務員夫婦,再被廉署加控一項「維持生活水準高於公職薪俸罪」。57歲的機電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謝聲德,和任職社署臨床心理學家的50歲妻子吳蔚珊,在2012年至2019年間,開支5200萬,超出公職薪俸及已知資金來源1200萬,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謝聲德早前已被控負責政府工程招標時,收受一名分判商4萬元賄賂以提供優待;他和妻子吳蔚珊,亦涉嫌處理950萬元可公訴罪行得益,妻子另外被控4項有關按揭和貸款的欺詐罪,涉款合共逾7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