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節目主持朱庭萱今年1月駕車撞傷一名過馬路男子,她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體內酒精濃度相當可能超標下沒有提供呼氣樣本兩項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2000元,停牌兩年,並要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才可再申領牌照。

案情指,朱庭萱今年1月駕車駛至灣仔道及天樂里交界時,撞傷一名過馬路男子,朱庭萱當場的酒精呼氣測試顯示酒精含量超標,其後在警署拒絕再進行舉證呼氣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