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歲男子18年參加渣打馬拉松比賽期間突然暈倒昏迷,留醫4日後不治,2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近6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陪審團向醫療輔助隊(AMS)提出建議,認為訓練以外加入個案分享,以糾正錯誤及評估對醫療的態度,所有工作人員都需要強制岀席意外事故協調中心(ICC)簡報會,熟習工作流程。陪審團亦向田總建議,強制工作人員必須出席賽前準備及考核,緊急事故的提示卡,亦需要有聯絡電話,亦應將健康申報表納入必填項目,如有事故發生需要在一個月內檢討,並在之後作出改善。

陪審團亦向兩個單位提岀多項建議,賽事當天發送的提示卡短訊需有急緊聯絡電話、ICC以及AMS電話需命名為事故支援熱線以及物資支援熱線、ICC電話熱線必須有來電顯示及錄音功能、有事故發生時必須使用指定表格,列出事故地點、時間、工作人員站崗位置等。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日引導陪審團時,提供「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2項選擇,提到死者解剖結果指死於急性心肌梗塞,如陪審團相信死者死於疾病,可裁斷死者死於自然,如陪審團認為死者死因不明,則裁定為死因存疑。

死者生前任職基督教福音機構幹事,他參與10公里賽事,跑了大約6公里後倒地暈倒,由醫療輔助隊協助送上救護車,救護員為他做心外壓急救,留院4日後於東區醫院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