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間團體去年國慶前後,申請在路政署轄下燈柱掛國旗,獲批後仍需向署方繳付行政費及巡查費,共超過14.7萬元。政府發言人表示,路政署是按照既定程序處理並批出申請,有關團體亦按程序繳付相關行政費及巡查費;但政府其後收到酌情豁免費用的要求,考慮到政府政策是推動愛國主義教育,因此批准豁免。
發言人又指,推廣愛國主義教育時,會加強有關妥善跟進懸掛國旗後工作的內容,亦會制訂適當機制處理有關懸掛國旗後的所需跟進,包括如何妥善處理由民間團體及市民懸掛的國旗,當中涵蓋整體上在燈柱懸掛國旗豁免相關費用的具體安排,並加強民間團體及市民對相關規範的了解,以推動社會表達愛國情感的同時,確保相關活動及安排在正確及安全有序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