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在2019年9月,在淘大商場襲警及搶走警員索帶,2人承認襲警及阻差辦公,其中34歲被告張偉保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11星期。裁判官劉淑嫻指,涉及破壞社會秩序的案件,必須判以阻嚇刑罰。同案19歲被告郭卓其,早前已被判監8星期。
案案發日,淘大商場內有2批不同政見人士發生衝突,警方到場警告在場人士屬非法集會,在驅散人群時,郭卓其曾兩度腳踢一名警員背部,他被當場制服。至於被告張偉保就在另一名示威者被制服時,扯走警察手上的膠索帶,3天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