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男子涉嫌去年6月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的小額錢債審裁處,持菜刀襲擊兩名男子,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韋漢熙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被告期間須還押。另外,法官應控方申請,將一項企圖傷人罪存檔法庭。
今早的聆訊於荃灣法院大樓舉行。案情指,報稱任職水手的被告蔡文遨,案發日與柯嘉熹、陳啓軒及另外一人出席完小額庭的案件後,在審裁官及法庭書記等人仍在場時,質問案中3人會否道歉,對方沒回應,被告隨即由背包拿出菜刀襲擊對方。現場人士分別由兩個出口逃離法庭。被告其後自首,他報稱因柯嘉熹及陳啓軒曾騷擾其未婚妻,所以一時氣憤持菜刀追斬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