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2019年在黃大仙悼念墮樓傷重不治的科大生周梓樂時被捕,男子因反抗被控拒捕,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在九龍城法院判監12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控罪指,現年25歲被告在黃大仙中心北館附近被制伏後腳踢警員,裁判官判刑時指案發時有大批示威者聚集,被告被警員制伏後,仍不斷撐起身及腳踢警員,令警員無法為他鎖上手扣,認為被告行會鼓吹其他集會人士彷效抗拒警員執法,牽動現場情緒,令增加出現暴力衝突的可能性。裁判官指,雖然被告初犯,但案件情節嚴重,被告在背景報告堅持抗辯理由,反映被告無悔意,需判處阻嚇性刑期,因此判監14星期,扣除還押候判的2星期,判即時監禁12星期。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背景報告良好,案發至今3年,期間一直努力工作,有穩定生活,品格良好,學業成績優秀,又指案件情節較同類案件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