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與3名中大學生,去年1月涉嫌衝入中大保安崗位搗亂,並在保安員制止期間遭潑灑不明白色粉末,4人各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其中1人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待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期間被告要還押。區倬僖及其餘2名被告就不認罪,案件將於下月22日作審前覆核,3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但取消原有宵禁令。
案情指,案發當日,約10名黑衣人經過校園入口檢查站時,大聲呼叫不要出示證件進入校園,又推跌屏障,潑灑白色粉末和擲雞蛋,一名保安員眼部和身體被擊中,眼部紅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