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審理一宗案件時,發現有旁聽人士身穿印上「旁觀有罪」字樣的T恤,認為四字有政治含意,下令以後禁止穿上同一字樣衣物的人入庭。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在處理案件後,要求身穿印有「旁觀有罪」白字黑色T恤的人解釋衣着,她回應指四字是歌詞,無特別意思。三名法官就認為四字有政治含意,可以理解為對某類型檢控作出諷刺,強調法庭並非政治宣傳平台,不會再容許穿着同樣衣物人士入庭。翻查資料,旁觀有罪是女歌手陳蕾去年發表的歌曲名稱,創作靈感來自南韓「N號房」事件,她的歌迷會上月曾出售有關T恤,為動物義工組織籌款。
三名法官審理的案件,是一名消防員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後,申請訟費獲批,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的上訴。上訴庭經考慮後接納律政司上訴,撤銷有關訟費命令,判詞將在半年內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