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40名市民頒發2021年度第二期好市民獎,得獎市民曾經協助拯救生命,以及阻止盜竊、虐待動物、侮辱公德行為,例如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非禮等等。有得獎者去年在青衣一條行人天橋,勸阻一名在欄杆上危坐、企圖自殺的少女,她說為人父母,不忍心看到年輕人隨便輕生,希望扶對方一把。亦有得獎者去年乘搭港鐵時,阻止並舉報一名非禮女乘客的男子。她說自己都是女性,希望為受害人挺身而出,亦呼籲大眾遇到有需要的人,要伸出援手。
警方亦選出12間企業機構,包括銀行、慈善機構等,嘉許他們積極向警方舉報罪案,以及支援防止罪案的培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