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警務人員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兩名被告包括一名警署警長及一名警員,涉嫌在去年11月虛構身份,以及使用聲稱是警務處簽發的信件,藉此取得一宗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裁判官應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再提訊,2人獲准擔保,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