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深圳前海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十八條措施》,為香港私募基金業界提供便利,推動發展深港風投創投聯動機制。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兩局公布「聯合政策包」是機制上突破及創新,未來將與前海共同探索更多金融發展機遇。
18項措施將分為三部曲,即引入有限合夥基金(LPF)制度;為合資格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提供稅務寬免;及推出制度吸引外地成立的基金搬遷來港落戶,明確支持香港LPF與前海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QFLP)規則銜接。
前海管理局將支持合資格香港LPF在前海設立合格投資主體,同時優化QFLP試點計劃,包括優化准入門檻和申請流程、拓寬投資範圍及縮短辦理時間。前海與香港亦探索通過跨境監管「沙盒」機制,促進兩地私募股權投資市場聯動發展。
另外,前海管理局亦將通過提供獎勵和資助,包括前海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若投資合資格香港創科企業或項目,可獲最高50萬人民幣獎勵;對在港交所上市的前海風投創投機構,給予200萬人民幣一次性獎勵等。
投資公會料深港可發揮協同效應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歡迎措施,認為能讓深港兩地優勢互補,發揮協同效應,香港市場能提供有限合夥基金(LPF)及其他基金結構,讓境外投資者有效掌握相關的投資機會,料18條措施能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公會認為,兩地亦可探討在其他領域進行試點,如跨境理財通監管制度的突破,以進一步促進與大灣區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