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長羅淑佩表示,將會修例要求車主妥善處理棄置車輛,包括提高罰款額甚至監禁。羅淑佩在一個電視節目指,現行法例當車輛登記過期兩年後,會提示車主續牌,假如仍無處理就主取消車輛登記,不過車主就再無責任處理車輛。她指正草擬修例,要求車主在車輛登記過期後妥善處理,包括提供劏車紙證明已經劏車,但會為收藏車輛等理由提供豁免。

羅淑佩指新例罰則要具阻嚇力,不能只收回清理成本,指屆時罰款可能會達五位數,嚴重個案甚至需要監禁。她預計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法案,最快2024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