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站721襲擊案,1名63歲男子被裁定暴動及傷人罪名成立。法官指,被告外型和衣著與呈堂片段拍攝到的人吻合,裁定被告當晚以拳頭及藤條襲擊最少兩名男子,並指揮其他人向月台方向進發,形容他積極參與,並多次攻擊,因此裁定暴動及傷人罪成,而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則不成立。

被告程偉明,被控於元朗站聯同他人參與暴動,以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進行審訊,今早移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