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發表針對人工智能在香港電子商務的應用研究報告,訪問約1200位15歲以上,曾瀏覽網上商店的消費者,發現有7成受訪者擔心網店收集過多個人資料,約8成人期望網店披露正使用人工智能提供服務,有6成受訪者表示,從不閱讀網店的私隱政策或不知道什麼是私隱政策。

研究同時檢視112間本地及非本地網店的私隱政策,只有6間網店列明收集數據的目的包括訓練人工智能系統,4成電商平台提及使用數據前會先將數據匿名化;另外有6%至10%網店會收集與交易無關的數據,包括學歷、收入、婚姻及就業狀況等。

消委會:電商多無說明如何使用個人資料

消委會主席陳錦榮表示,商家無清晰說明會如何使用收集到的個人資料,或會否向第三方披露,認為做法不理想,消費者亦忽略有選擇權去提供信息。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承認本港在針對人工智能應用的法規未完善,雖然國際上未有規管人工智能的法規,但部分國家有針對人工智能當中的特定範疇作出規範,例如演算法等。她表示,本港若借鑑外國法規時,須考慮制定清晰的使用人工智能的道德原則、個人私隱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等。

消費者應養成閱讀收集個人資料政策的習慣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網購時要養成閱讀收集個人資料政策的習慣,只提供必須填寫的個人資料、小心設定商家可否追蹤位置、瀏覽紀錄等資料,同時建議電商要為消費者提供選擇加入和退出使用人工智能的選擇權,並適當收集消費者數據。

另外,消委會今年上半年收到近7000宗與網購有關的投訴,接近去年全年總和。黃鳳嫺表示,疫情增加市民網購機會,網購的總類亦愈趨多元化,包括訂餐、電子產品等,投訴主要涉及延遲送貨、產品質素、銷售手法等,有部分網購平台會單方面修改合約,例如訂餐後自動延誤送餐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