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修訂「個人寬待政策」,首名向競委會舉報合謀行為的人,或在展開調查後,首名向競委會提供重大協助的人,都有機會獲得寛待,免被競委會起訴。如果案中有公司已經獲寬待,首名符合條件的人,仍有機會免被起訴。

競委會表示,新政策可加強涉案人士舉報的誘因,有助執法,但強調合謀行為的主謀,或曾脅迫其他各方從事合謀行為的人,都不會獲得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