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再次呼籲市民,中秋期間切勿煲蠟、拋擲螢光棒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市民若在康文署轄下場地亂拋垃圾,可被罰款15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