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廚房工人承認煽動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5個月。被告被控由去年1月至今年6月期間,不斷在社交平台Instagram內發出逾40段帖文,內容涉及反修例及港獨等字眼,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案中涉及的照片顯示嚴重暴力後留下的痕跡,令人感到觸目驚心,加上被告撰寫的帖文具相當煽動性,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主任裁判官判刑時,不同意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在帳戶上自言自語,以及帖文無人回應的說法,指無人回應帖文與無人因帖文受到情緒刺激,屬兩碼子事,又指被告鍥而不捨重複發表煽動性口號和照片,有人有機會受煽動,必需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