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因妨礙食環署人員執行職務,被判監禁2個月,緩刑3年,其中一人因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而被罰款1200元。

案發於8月26日,食環署人員在屯門新墟啓民徑一帶就店鋪阻街進行突擊執法行動,期間3名被告試圖阻撓食環署人員檢取已被充公的貨物。食環署人員在有關執法行動中共充公約365公斤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