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推出4項新措施,打擊懷疑「炒場」活動。由下月1日起,租用人在連續60天內,錄得兩次違規不取場或不在場使用,會被暫停預訂資格90天。租用人因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而被暫停預訂資格的期限,亦會由現時的180天增加至360天。另外,重新預訂已取消設施的時間,會由上午7時30分,提前到7時。而申請抽籤足球場時,申請人必須同時填報另外4名用場人士的「康體通」用戶編號,租用人亦必須與其中3人一同簽場及使用設施。
康文署又表示,正開發新系統,在先到先得的分配機制上,加入以抽籤方式分配康體設施。署方將於下月進行網上問卷調查,收集市民對抽籤方式預訂的意見。
5月至今約900人不在場使用設施 逾30人累積2次被罰
康文署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自5月實施措施,遏止體育場地「炒場」情况後,截至本月9日,共有900多名租用人被發現沒有在場使用設施,當中超過30人因累積兩次「不取場」或「不在場使用設施」違規紀錄,被暫停預訂康文署的收費康體設施資格90天。
康文署又表示,自5月16日調整「康體通」各預訂途徑的服務時間後,現時有近7成租用人經「康體通」網上預訂系統租訂設施,相信措施有效打擊懷疑「炒場」人士,利用「排隊黨」通宵在訂場櫃檯及自助服務站外輪候的情況。
有用家批無助遏止炒風 鄭泳舜倡設罰款
籃球教練劉嘉豪認為,新措施無法遏止炒風,指有時因為比賽臨近,迫於無奈要向「炒場黨」「買場」,有炒家的租場紙顯示,他們在網上系統早上7時開放後,10秒就已經成功訂場,普通市民根本無法做到。他又稱,相關措施變相要求「炒場黨」駐場,他們只會將時間成本轉嫁用家,變相提高炒價。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鄭泳舜表示,措施治標不治本,建議修例加重炒場罰則,包括增設罰款。他又指,署方長遠要增設體育場館,解決場地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