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本年度的立法議程,原本列在議程中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被刪去,意味今年不會啓動立法工作。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出席行政會議前指,特區政府就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但國家安全風險千變萬化,地緣政治急速惡劣變化,有很多手段以往難以想像會成爲攻擊國家的武器,因此立法必須有效,並足以處理極端情況,要深入及全面進行法律研究,不希望有漏洞。
他又指留意到有其他普通法國家,就國家安全立法提出新法律建議,包括禁止危害國家的人士離開某處所,他會認真審視,用普通法寫出一條足以保護國家免受風險及威脅的條文。
譚耀宗:毋須為23條立法定下時間表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政府要較多時間研究及準備23條立法工作是合理,認爲不需要為立法定下時間表,相信中央給予特區政府足夠自由,並體諒工作有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