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被控在2019年理大反修例衝突中,在尖沙咀參與非法集結,其中5人早前承認控罪,4人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1年2個月至1年半,1人被判入更生中心。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斥責被告的行為直接挑戰警方執法,以及政府管治威信,案發地點更是酒店林立及遊客常到的尖東地區,他們的行為,令香港的國際形象受損。

羅健熙等另外5名被告,否認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