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在過去兩個月,以一般消費者身份訂閱7個本地營運的音樂串流平台計劃,當中4個平台容許用戶下載和保存歌曲的數量,介乎4000首至10萬首,相差達24倍;有2個平台則聲稱不設下載上限;餘下1個平台未有列出相關資料。

消委會又指,全部7個音樂串流平台都有提供14日至1個月的免費試用服務,而其中4個有在條款及細則訂明試用期後會自動延續服務及收費,說明用戶如果不希望付費,必須在訂閱結束前提出終止服務的要求。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這些自動續約的條款,字體一般較小,消費者需花時間自行細閱,但條文較難理解。

黃鳳嫺又指,部份音樂串流平台,會列明免費試用的開始和結束時間,做法能提高透明度,建議各平台仿傚,在試用頁面旁邊,以重點形式清楚列明條款。而消費者登記免費試用前,應閱讀條款,並在裝置中記下試用到期日等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