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子遷前年5月24日,在銅鑼灣阻止示威者破壞店鋪時遭襲擊受傷,4名被捕男子承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今日在區域法院繼續審理。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案中3名被告過往沒有刑事罪行的案底,第2被告則曾有一項襲警紀錄。第2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有做義工教導患自閉症的兒童,而且在開庭前已經認罪;第3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由相識10多年的社工、朋友所撰寫的求情信,可以引證被告有良好品格,但在社會氣氛下,做出魯莽衝動的行為,加上被告一早認罪,可見深感後悔。第4被告的代表律師稱,被告年僅17歲,沒有跡象顯示他在當日有煽動或號召等行為,現時已經有充分悔意。散庭時,在犯人欄的被告向旁聽席揮手致意,有旁聽者大叫「我愛你」及痛哭,遭庭警阻止。

4名被告依次為唐健帮、譽韋崙、鄭學洺及王浩雲,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4日處理,被告需要還押,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第4被告則會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