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立法會提交周年報告,指去年共有1200多宗截取通訊的申請,只有2宗被拒,有關當局亦批准全部34宗秘密監察的申請。期內共有3宗違規或異常報告,未有發現涉事人員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但執法機關要提醒人員保持警覺,謹慎行事。
其中一宗違規或異常報告,涉及執法人員錯誤將一名同名同姓的人,當作目標人物,申請進行監察行動,到目標人物被捕時,才發現英文姓名不符,事件中有人被發書面警告、口頭警告和勸諭。另一宗事件,涉及執法人員未有及時向法官報告,禁聽目標人物轉用新電話號碼。其餘一宗事件,就涉及執法人員漏報一項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