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和國會議員先後批評香港法院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租契欺詐罪成,指香港人權自由在《港區國安法》下惡化,敦促中方恢復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尊重。
外交部駐港公署再次回應,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批評美方惡意炒作,公然詆毀香港法治和人權狀況,牽強附會抹黑香港國安法,為違法者撐腰張目,只會進一步暴露與反中亂港分子勾結的卑劣行徑,暴露政治凌駕法律、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險惡用心。發言人表示,黎智英欺詐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與新聞和言論自由扯不上任何關係,美方一再踐踏國際法與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對特區法治與國際法治的雙重褻瀆。
發言人強調,在港區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的護佑下,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言論、新聞、結社等權利自由得到更好保障,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公然喊出為美國而戰,最終身陷囹圄,事實證明任何串謀勾結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都是死路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