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目標明年上半年提交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建議將個案分三級制,社工、幼兒工作者、教師、醫護、藥劑師等列為「強制舉報者」,無履行強制舉報責任的最高罰則,訂為3個月監禁和罰款5萬元。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多名議員認為設3級制過於複雜,業界難以執行,期望簡化為緊急及非緊急2級制。亦有議員認為,知情不報等同共犯,質疑草案建議的罰則過輕,條例亦未有定下具體舉報時限。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回應指,諮詢文件提到的三級制只是「概括形容」,強調法例上的罰則只有一級,會再考慮方便從業員適應的措施,而罰則是參考現行法例同類罪行,又指每宗個案的情況不同,最理想是採取「合理時間內舉報」的原則,相信強制舉報者均為專業人士,如遇懷疑虐兒事件會即時舉報。

另外,有議員質疑,條例涵蓋藥劑師、視光師、中醫等未必長時間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士,或增加他們的壓力。孫玉菡指,參考外地經驗,希望法例能適用至日後不同工作性質,當局理解幼兒工作者有沉重壓力,研究透過人手編配等措施,減輕工作量、方便幼兒工作者接受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