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截止今日,共收到警方提交1215宗涉及2019年「反修例」的案件,已就當中的1201宗案件提供法律意見。發言人說,檢控人員在收到執法機關所提交的證據和相關文件後,會盡快按照法律和《檢控守則》處理案件,當中較嚴重的罪行,例如暴動和非法集結,由刑事檢控科的特別職務組專責處理。
發言人強調,執法機關不會將所有處理中的案件交予律政司,原因包括案件仍在調查、案件暫時無需跟進、執法機關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將案件進一步交予律政司,以及執法機關已按照既定內部程序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