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再回應有關特首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問題,指不相信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會請不到在香港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一旦請不到,國安法條文亦已訂明,在特殊情況下,國安案如果不可以在香港審理,就要移送內地法院。不過他說,不會胡亂推測黎智英會否被移送。

譚耀宗在一個電視節目指,預料人大釋法的範圍不會太廣,只會解釋國安法內容,主要處理海外律師問題。他重申,牽涉國安的案件或涉及外部勢力干預或國家機密,不宜讓海外律師參與,做法與國安法立法精神和邏輯吻合,又指國安法屬大陸法制度下訂立的條例,如用普通法角度理解,就可能「對不上號」。被問到相關安排是否屬原則性,以及會否有例外,他指,法例難以列出各種例外情況。

至於有意見提出,國安案除了要有指定法官,亦應讓被告從指定名單揀選代表律師,譚耀宗認為,相關工作非「三朝兩日」可以完成,研究名單不簡單,在技術上或有困難。

譚耀宗料人大常委會不會開臨時會議討論釋法

譚耀宗表示,原本希望香港法院自行解決今次事件,又指入境處拒批工作簽證,起碼可以延後問題,毋須催促人大釋法,但現時法院和政府意見不一致,唯有向人大常委會尋求「最終解釋」。他說,黎智英案肯定引起中央駐港國安公署關注,指公署擔心有人引入海外因素,干擾訴訟程序,而黎智英是反修例事件的主要人物,令中央駐港機構很重視案件。

他又指,人大常委會一般12月底召開例行會議,但具體開會日期,以及議程是否包括討論釋法,就仍需待人大委員長會議決定。他認為,今次提請人大釋法不算複雜,相信有足夠時間處理,又指人大常委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就特區認為不清楚的議題「臨時臨急」開會討論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