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男子在2019年8月反修例事件期間,聯同數百名示威者包圍將軍澳警署,期間他以磚頭掟碎警署外牆一塊玻璃,他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上午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8個月,另須向政府賠償3000元。

法官姚勳智在判刑時指,今次暴動規模不少,又以警署作為目標,使用暴力程度及威脅性高,考慮到被告主動及積極參與暴動,所以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