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20歲及22歲男女學生,19年10月1日參與沙田反修例示威,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成,各被判監4年半。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暴動歷時約4小時,有數以百計示威者參與堵路,又肆無忌彈破壞公共設施,期間更有人縱火,現場猶如戰場,法官形容2名被告行為目無法紀,亦毫無悔意,認為教導所刑罰不能反映案件嚴重性,最終以4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2人年輕,又曾參與義工工作,酌情減刑3個月。
22歲男被告謝浩綸與20歲女朋友熊詩婷,同為學生。案情指,2人案發日在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的交界處一帶參與暴動,警方在驅散時,2人手牽手逃跑,其後被警員制服,在他們身上,搜出頭盔、防毒面罩、眼罩及手套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