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分別違反隔離令及檢疫令,被判社會服務令。其中一名60歲女子,早前確診新冠病毒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離開隔離地點,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另一名33歲男子,早前在醫學監察期尚未屆滿前離開住所,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