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就選舉事務處兩宗個人資料外洩事故,完成調查並發表報告,包括3月有選舉事務處職員錯誤地把載有選民資料的檔案,以電郵發送至不明收件人,以及4月選舉事務處錯誤將一名選委送交的回條,夾附在測試電郵內;私隱專員鍾麗玲認為兩宗個案都涉及人為錯誤,亦突顯選舉事務處沒有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受到保障,違反《私隱條例》的規定。
私隱專員已向選舉事務處送達兩份執行通知,包括要求採取電郵系統的保安措施,檢視並改善收集選委個人資料及發送大量附有個人資料的電郵的工作流程,加強有關資訊保安及個人資料保障的培訓等。選舉事務處表示接納報告,並已完成內部調查,相關的工作小組已全面檢視資訊保安方面的工作,處方會積極落實工作小組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