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緩刑1年半。暫委裁判官戴昭琦在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重犯機會低,決定判緩刑。

23歲被告蘇浚鋒,報稱任職項目主任,他被控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一段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被告早前曾指控罪違憲而提出法律爭議,並表示若法庭最終裁定控罪合憲,就會認罪,裁判官下午裁定控罪合憲。

廉署表示,就去年立法會選舉中有帖文煽惑他人投白票或無效票的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分案起訴9人,至今有7名被告承認控罪,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至24個月,其餘兩名被告仍未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