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沙頭角分區前指揮官陸振中,被控非禮、危險駕駛、傷人及普通襲擊等7項罪名,早上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提訊,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將案轉往區域法院審理,他獲准保釋。

43歲的陸振中,案發時屬休班,現已被停職。他被指在去年7月,在粉嶺醉酒期間襲擊3人,調查發現他去年6月亦曾在粉嶺聯和墟街市一個熟食中心的廁所內,涉嫌3度非禮1名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