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及警方因應有報道指有藥房出售新冠口服藥,今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北角一間藥房拘捕一名41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Primovir」,及在沒有醫生處方情況下售賣第1部附表3毒藥。
衛生署表示,現時只有兩款新冠口服藥在港註冊用作治療新冠病毒,分別是輝瑞藥廠的「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及美國默沙東藥廠「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兩款新冠口服藥只向公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供應,病人只可經由註冊醫生處方兩款新冠口服藥,零售藥房不能向供應商採購及向市民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