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男子去年涉嫌在港鐵南昌站的扶手電梯進行極限運動,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港鐵附例,被判罰款3000元。警方歡迎法庭裁決,並提醒市民進行任何活動時,必須遵守法例,特別在人多擠迫的地方或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時,須顧及他人安全。

案情指,被告去年8月14日上午在港鐵南昌站一條扶手電梯,多次做出危險動作,包括進行極限運動、奔跑及沿扶手石壆滑下等,並用手機拍下,短片其後在網上流傳。警方經調查後,鎖定涉事男子身份,其後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