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日前公布,支持特區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律政司表示,特區政府已就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展開工作,會盡快提出修訂建議,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副司長張國鈞接受本台訪問時亦指,政府會根據國安委決定,適當回應及處理問題,會盡快交代具體安排。

譚耀宗:修例不會衝擊法治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政府正草擬《法律執業者條例》的修訂建議,相信當局會小心研究修例內容,提交立法會審議後,議員亦會積極討論。他認為,修例不會衝擊本港法律制度或法治,指如果沒有國家安全,香港發展就不會獲得保障,如果本地法例與《港區國安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導致未能準確貫徹國安法,就需要修訂本地法例。

譚耀宗說,修例問題早前已經有很多討論,指大家普遍認同,在本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不應該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形容社會已有共識,因此修例符合市民意願,毋須再諮詢公眾。他接受報章訪問時又提出,今次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應「一刀切」,一律禁止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又指如果是對國家安全有好處,相信大家都會支持。

譚耀宗:人大加插釋法議程 非取態反覆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上月會議加插釋法議程,譚耀宗強調,釋法是合理選項,不認為「中央取態反反覆覆」,又指今次釋法沒有增加新的制度,亦沒有影響特區的高度自治權,讓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詮釋議題的空間,解決海外律師的爭議,同時清楚表明,國安法內已有機制,若日後遇上同類問題,國安委都可以處理,毋須再提請人大釋法。

至於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的法律團隊,要求與英國首相辛偉誠會晤,譚耀宗表示,如果辛偉誠就黎智英案件「出手」,就是干預香港司法獨立。

另外,譚耀宗表示,他已加入全國港澳研究會,今日下午舉行的年會可能會改選理事,但暫時未清楚詳情,包括會否由他擔任副會長等。

梁振英:不能以一般尺度衡量海外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表示,與國家安全有關的都不是小事,2019年反修例示威後要制定《港區國安法》亦不尋常,認為不能以一般尺度去衡量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

陳弘毅:已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 應有權參與處理國安案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應該先處理條例第 27(4)條的問題,即是海外律師在本港就個別案件的執業資格和出庭權,其餘問題毋須迫切處理。他又認為,已在本地取得全面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不應被限制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陳弘毅指,雖然《港區國安法》沒有列明「凌駕性」的字眼,但如果香港原有法律與國安法抵觸,就應該以國安法為準。他又說,如果現有法律與國安法相抵觸,即使不修改,都可能會被視為無效。

至於海外律師能否就國安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可以再聆聽業界意見再決定,現階段不宜評論。她又認為,在本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並不適合處理國安案件,擔心他們或會因國籍問題,影響處理案件的決定,衍生更複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