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反修例衝突,其中4名示威者涉嫌在理大外分散警力,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暴動罪成,下午被判監4年10個月至5年。同案另一名被告早前認罪,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張潔宜指,當日於窩打老道一帶有逾2000名示威者,與200名執法人員對峙,示威者不但不理會多次警告,更向執法者使用暴力,例如投擲硬物及汽油彈。
法官又指,大部分示威者穿黑衣戴口罩,又以雨傘作遮掩,試圖掩飾身份,明顯有備而來,目無法紀,以一連串行為挑戰權威,案情嚴重,法庭量刑時須考慮阻嚇性,監禁是合適刑罰。但考慮到被告並非領導角色,亦沒做出實質暴力行為,而且相對年輕等,已酌量判刑。
警方表示,案發當日,有超過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對峙,向警方投擲超過250枚汽油彈,並用雷射光束照射警方防線,破壞社會安寧,其後警方在現場拘捕213人,控告他們參與暴動,交區院處理,目前已有48人被裁定罪成。警方強調,市民有言論和集會自由,但必須守法,當集會出現違法情況,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維持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