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商人鍾旭華2018年到大嶼山玩滑翔傘時失蹤,經6天搜救,尋回時已告不治,死因庭4男1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6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指死者出事前玩滑翔傘遇上天氣驟變,失去對滑翔傘的控制,繼而撞向大東山南面山坡,導致身體多處受傷,傷勢嚴重死亡。

死者鍾旭華本身具有美國滑翔翼暨滑翔傘協會、香港滑翔傘協會等認證,資歷等同中級飛行員。鍾旭華的妻子陳利珊事發翌日以Google時間軸功能取得丈夫的GPS數據,但最初警方只透過電訊商嘗試定位鍾旭華手機。陪審團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民航處應規管滑翔傘飛行員須攜帶定位裝置;警方及消防亦應在搜救訓練上,提升資訊科技搜救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