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及食環署採取聯合行動,在油麻地一間店鋪內檢獲懷疑作食用的狗肉或貓肉,經已安排化驗,如果屬實,會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漁護署強調,絕不容忍有關違法行爲,必定會嚴格執法。根據相關規例,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人員亦在行動中蒐集證據,調查是否有人於有關店鋪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