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2019年11月理工大學反修例衝突期間,表示自己在現場擔任義務急救員,被控參與暴動,上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2項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被告須還押。法官陳廣池不接納被告指到場是當義務急救員的解釋,認為被告不請自來,專門為「黑衣人」及佔據理大的示威者服務,行為明顯是為暴動者壯大聲勢,而他之後由理大封鎖線逃至科學館一帶,明顯是害怕被捕。

30歲被告鍾泯俊,報稱是學生,早前已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辯方在審訊期間,辯稱被告正修讀護士課程,為增加臨床急救經驗,帶備生理鹽水及哮喘藥等物品,到理大一帶擔當義務急救員,聲稱無參與暴動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