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男子涉嫌「起底」被捕。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顯示,女事主去年2月,在男子要求下,就內地物業買賣,提供個人身份證明,以及數份購買物業的文件,聲稱會代她向地產代理公司追討款項。女事主其後懷疑受騙,同年5月發現有人先後兩次,在網上發布含有她個人資料的訊息,包括姓名、身份證、回鄉證、住址、部份手機號碼,以及她持有的內地物業地址等,並對她作出負面評論。

公署提醒市民,「起底」是嚴重罪行,重申《私隱條例》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應三思,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