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前董事涉嫌在2011年謀殺情婦的案件第三度審訊,4男5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一致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押後至明日判刑。

49歲男被告陳文深,被控在2011年10月,在香港謀殺女子秦嘉儀。控方在開案陳辭指,女事主是四川人,2006年結婚並來港居住,翌年離婚後繼續留港,同年在夜總會任職公關並認識已婚的被告,兩人發展親密關係。被告2009年購買淘大花園涉案單位,歸事主名下,而事主在案發日前,返回該單位後失去蹤影。

這宗案件是本港首宗未能尋回死者屍體的謀殺案,被告先後經過兩次審訊,均被判謀殺罪成和終身監禁,但兩次都上訴得直,案件要進行第三次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