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0多歲老婦日前在港鐵長沙灣站外擺賣炒栗子,期間離開檔口,將栗子車交由一名無持牌的親友看管,遭到食環署人員執法,老婦的親友被控無牌擺檔,栗子車亦被沒收。老婦返回現場時,坐地哭泣,解釋自己因為要去洗手間,才暫託親友擺檔,強調自己是持牌小販,食環署人員報警求助。

相關片段在網上流傳,引起關注。食環署回覆查詢時表示,事發地點是主要通道,相當繁忙,署方人員事前已作出警告和驅趕,1小時後再到現場跟進,就發現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經營熟食攤檔,有足夠證據認為他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未領有效牌照,因此將他拘捕。署方又指,今次執法並非針對持牌的老婦,而老婦在執法後超過半小時才在現場出現。

署方又指,採取拘捕行動時,有必要檢取小販設備和貨品作為證據,供法庭考慮。法例亦規定,如小販被裁定無牌販賣,法庭須即時命令沒收相關設備或貨品。食環署強調,執法政策已經具體諒性,一般會「先警告、後執法」,但如果有無牌小販售賣熟食,人員會即時執法,以保障市民健康。

工會:食環署執法一向寬鬆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表示,食環署執法一向很寬鬆,法例訂明只有固定攤位小販可以聘請助手,流動小販則不能,但有時即使流動小販聘請無牌助手協助經營,只要持牌人在攤檔有份經營,都不會被控告。她指署方寬鬆處理,反而令人覺得「應分」,甚至衍生租牌問題,有年長的持牌人把牌照租予他人,自己則在食環查牌時負責出示牌照。

李美笑又表示食環負責執法,不能因為對方年紀大就選擇不控告。如果檢控時對方不合作,食環一向會報警處理,並非針對老人家。

江玉歡:栗子車婆婆會回鄉探親 稍後安排何時復業

事後探望老婦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涉事的陳婆婆多謝各方關心,由於多年沒有回鄉,會先回鄉探親,回港後再安排何時復業。

江玉歡又表示,收到食環署初步回覆,解釋在現時法例政策下,容許持牌小販離開休息及用膳,亦容許他人幫手一起經營,但當流動小販走開時,若幫手「睇檔」的人無持牌照,檔口就需要停止營運。署方又指,由於栗子車已被檢取作為證據,暫時無法歸還婆婆。

她指事件對婆婆並不公道,婆婆當日前往商場使用洗手間,才暫時離開,一來一回至少要花半小時,返回現場後才知道栗子車要被沒收。江玉歡認為,現行小販規管政策似乎未夠人性化,指年長小販不能在有人流的地段擺賣,反問是否要他們到偏遠地方攞賣維生,又是否與規管的意義背道而馳。她促請當局盡快調查事件,寬大處理,還老婦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