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續審,繼續由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首問控方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區諾軒表示,政治工作需要談判及妥協,要全數實現五大訴求並不現實,政府不可能接受全部內容,形容當時接近一個死局。他補充,民主路要一步一步走,在2019及2020年間,若要政府公布翌日便有普選亦不現實,既要行很多程序關卡,亦要顧及社會各界的意見;而在2019年8月,一眾大學校長曾與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商討成立獨立調查委會員,最終也未能實現。
 
區諾軒又認同,戴耀廷在2019年12月就已經對動用立法會的財政控制權及調查權有想法,而戴耀廷提出公民投票,是想設立一個公民表達民意的平台。
 
區:陳志全無出席新東兩次協調會議 應與社民連立場相近
 
區諾軒表示,在各區協調會議前,他與戴耀廷曾就初選,諮詢過有意參選立法會的民主派人士,雖然他知悉陳志全有意爭取連任,但他與戴耀廷均無諮詢過陳志全或陳志全所屬的「人民力量」。他又指,陳志全並無出席新界東的兩次協調會議,均是派助理蘇浩代表出席,無印象蘇浩有否在會上發言。
 
馬維騉問及,如果蘇浩有發言,是否會與社民連的立場相近;獲區諾軒肯定。馬維騉亦問及,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陳志全伙同社民連的梁國雄宣傳,是否代表當時兩黨政綱相似,而直至2020年是否仍然相近;區諾軒再次肯定。按區諾軒早前作供,社民連的陳寶瑩,曾在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時,表明若《財政預算案》提出全民退保,社民黨會支持。
 
官問人民力量及社民連的差別 區:真係好難答
 
法官追問,人民力量及社民連在政治上有何不同,區諾軒稍有遲疑,指「真係好難答」,多名被告聞言大笑。區諾軒補充,人民力量由社民連分裂出來,政治議題上應有少許分別,不過到2016年,人民力量只得陳志全擔任立法會議員,而社民連則無人出任,很難再由兩黨平日的立場、評論及行為作出分辨。
 
新東列明「會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 區:不符印象
 
辯方在庭上展示「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的文件,寫有「會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區諾軒表示,無印象看過文件,有關否決權的句子亦與印象中不同,直至在庭上見到新界東寫的是「會運用」,而不是「會積極運用」。他補充,除了新界西於後期改作「會運用」外,印象中其餘選區都是寫上「會積極運用」。
 
區諾軒重提,在新界東的協調會議上,與會者曾就否決《預算案》與否有過分歧,而戴耀廷最終以「積極運用」的字眼迎合不同意見,若改用「會運用」的字眼,就無尊重會上不同聲音,他本人無理由會同意改用這個字眼,亦看不到與會者如何認同句子。
 
區:無向陳志全查證是否知悉會議內容
 
辯方亦展示新界東選區的WhatsApps群組,獲區諾軒確認,陳志全只在群組內發送過兩條訊息,一是「謝謝」,另一則是在初選投票日後傳送過政府網頁的鏈結。區諾軒又指,無向陳志全查證是否知悉、或向蘇浩查證曾否轉告陳志全會議內容,更無與陳志全商討過初選論壇相關事項。
 
此外,辯方提到,區諾軒先前供述人民力量曾派代表出席港島的協調會議,指「人民力量」並無人出選港島區,質疑區諾軒誤將曾擔任人民力量義工的人,當成人民力量的代表。區諾軒表示,不記得何人出席,不過他們曾自我介紹,指想來學習下,但無參與過會議討論。
 
案件明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