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在旺角一個市集被指販賣有煽動內容的書籍,承認干犯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至10個月。
3名被告分別是31歲牧師姜嘉偉、52歲商人李龍現,和他48歲、報稱是寵物美容師的妻子陳尚恩。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3人精心策劃,宣傳、生產及印製煽動刊物,更在聖誕新年佳節擺檔,明顯是吸引更多人流注意。裁判官又形容煽動刊物猶如「計時炸彈」,容易令本來已經回復平靜的社會,死灰復燃。
辯方求情時指,涉案刊物的內容,全部由網上下載,並無自行添加評語,亦只是印製400本,3人已明白案件的嚴重性,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指,女被告是始作俑者,而刊物刻意略去作者資料,明顯想逃避偵查,因此她刑責最高,判她入獄10個月。至於姜嘉偉,由於他有在社交平台積極宣傳,要判以阻嚇性刑罰,判他入獄8個月;而李龍現就入獄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