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子涉嫌去年一月,在南丫島近深灣水域走私約70噸、總值約1200萬元的凍肉被捕,其中3人否認1項意圖協助他人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16星期。同案2名被告認罪,早前已分別被判監3個月及4個月。

警方表示,因應走私集團近年改變走私的模式,由傳統用走私船直接運貨離港,改為利用內地走私快艇非法進入香港,以螞蟻搬家方式,接載接應貨船卸下的凍肉,然後由快艇走私往內地,藉此逃避執法人員截查。因此警方聯同律政司引用進出口條例中,較少引用的條文,即俗稱協助走私的條文,突破過去檢控的樽頸,成功將5名被告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