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錦輝和尚海龍去年參加立法會補選期間,被指漏報選舉廣告支持同意書。選管會發表補選報告,指共收到4宗與選舉廣告相關的公眾投訴,選舉主任已經跟進,但亦指張貼在社交網站的信息是互動性質,變化快速和頻密,符合現行申報選舉廣告的規定,難度越來越大,令候選人容易遺漏上載廣告或支持同意書,因此有意見建議簡化程序;亦有意見建議放寬呈交資料的限制,減輕候選人負擔。選管會通盤考慮,與時並進,繼續改良安排,切合各方需要。

另外,補選設有竹篙灣票站,選管會透露,有選委遲於指定時間致電登記到竹篙灣投票,由於安排和接送需時,最終有3名選委因為未能趕及抵達竹篙灣的票站,而未能投票。

報告亦提到今次電子點票無再出現「卡紙」,選管會滿意相關安排,但會繼續作出改良,包括在投票保密下,積極研究在選票上設有獨立條碼,以便一旦出現「卡紙」,系統可以透過條碼識別個別選票是否已被點算。選管會指,雖然有意見擔心相關安排,可以讓人辨識選民的投票選擇,但電子選民登記冊和電子點票系統是兩個獨立系統,數據並不互通,而且除非獲選管會的批准或供執法機構調查,否則取覽電子選民登記冊的選民資料屬於犯法。